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根據中央、省委、市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意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國堿都、中原茶鄉、生態強縣、旅游名縣”四大定位和“生態引領、創新驅動、開放帶動”三大戰略總體發展思路,聚焦項目建設、產業發展、短板弱項、開放招商“四大關鍵”,不斷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持續完善提升人才政策,構建具有桐柏特色和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為加快轉型跨越、決勝全面小康、開啟新時代桐柏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標。通過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淮源英才計劃”,大力推進六大引才行動、六大育才工程、六大激勵機制,力爭到2020年,重點引進培育2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企業集群發展的產業領軍人才(團隊),20名掌握核心技術、具備重大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200名具有較高知識水平、產業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加速人才鏈、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把我縣打造成人才集聚、創新活躍、產業繁榮、服務完善的區域性人才高地。
二、全面實施六大引才行動
(三)產業領軍人才支持行動。圍繞我縣重點產業,優先支持人才(團隊)以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形式來我縣轉化成果投資創業,經評審認定后,采取“啟動資金+基金投資”的形式給予項目支持。貫徹宛發〔2018〕5號文件精神,對兩院院士、外籍院士、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等國內外頂尖人才(團隊)給予最高5000萬元支持;對長江學者、“千人計劃”專家和“萬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人才(團隊)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其他高層次產業領軍人才(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我縣產業發展具有奠基性、戰略性、支撐性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對成功引進國內外頂尖、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團隊)的人才獵頭、行業協會、駐外機構等發放“引才伯樂獎”,經評審認定后,獎勵10萬元至30萬元。
(四)科技創新人才倍增行動。聚焦重點產業、重點企業,大力引進一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科技研發且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的科技創新人才。對企業從市外全職引進、年薪20萬元以上、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科技創新人才,3年內按照個人所得稅年納稅額的30%給予人才補貼,每年最高10萬元;3年內對企業付給人才年薪20萬元以上部分的30%給予企業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企業全職聘請外籍工程師,經評審認定后,可參照享受個人補貼和企業補貼。加大對科技創新人才的獎勵力度,每3年評審表彰一批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人獎勵20萬元;每年認定表彰一批科學技術創新獎,根據認定層次,獎勵3000元—10萬元。
(五)現代金融人才集聚行動。大力引進一批支持我縣產業發展的優秀金融人才,對市場化選聘的金融人才實行市場化薪酬待遇,允許金融投資類企業對市場化選聘的金融人才探索實行股權期權激勵。對于引進的金融投資人才在我縣新注冊(遷入)創業投資機構總部或區域總部,基金實繳規模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基金實繳規模1億元至5億元的,獎勵50萬元。積極從駐豫各金融機構、省屬各金融機構、各投融資平臺公司選聘金融干部到我縣掛職服務,擔任副鄉(鎮)長、鄉(鎮)長助理,或者到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發投、縣建投等相關部門掛職,為我縣金融工作注入新活力。對掛職干部按每人每年1萬元給予補助。
(六)優秀青年人才儲備行動。按照全省實施“名校英才入豫”計劃的統一部署,定向“雙一流”高校引進一批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充實到黨政機關,聘任為科技副鄉(鎮)長。定期組織用人單位到人才密集城市開展“淮源英才”引才活動,對首次到我縣的市定九大專項重點支撐企業、重點工業培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定重點上市掛牌后備企業工作,年齡在35周歲以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全日制“雙一流”高校碩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其他高校本科畢業生,3年內分別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來我縣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優先入駐創新創業平臺,初次創業可給予5000元創業(開業)補貼,并根據項目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給予2萬元至15萬元資金扶持。
(七)桐柏在外人才回歸行動。建立桐柏籍在外英才庫,選聘一批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桐柏籍優秀在外人才,授予“桐柏招才大使”稱號,宣傳推介我縣發展優勢和人才政策。利用縣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及外建黨組織、在外商會的橋梁紐帶作用,積極開展“引老鄉、回故鄉、建家鄉”等鄉情聯絡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活動,吸引在外人才返鄉創業。組織“優秀學子家鄉行”等社會實踐活動。引導桐柏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創業。每年表彰一批在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中起到引領和表率作用的優秀回歸人才,授予“回創之星”榮譽稱號,每人獎勵1萬元。
(八)柔性引才匯智行動。鼓勵企業與市內外高校院所開展校企合作,支持企業采取項目合作、技術咨詢、掛職兼職、周末工程師等方式柔性引智。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在市外建立研發機構、孵化基地,就地吸納科技創新人才和高端技術資源。對柔性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經評審認定后,按照計稅報酬總額的20%給予人才補貼,最高2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企業與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引進轉化技術成果的,按技術合同交易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100萬元。對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獲得國家或省級資助的單位,給予1:1的配套資金支持。對我縣參加省“博士服務團”、市“科技人才進企業”活動且對接成功的企業,給予2萬元資助。對來我縣工作的“省博士服務團”成員、“市科技人才進企業”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為掛職服務單位作出較大貢獻的,給予1萬元生活補貼。
三、強力推進六大育才工程
(九)高端人才支撐工程。大力培養一批具有較高學術造詣、知名度、影響力的本土高端人才,給予項目經費支持。對新入選長江學者、“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國家級和中原學者、“中原百人計劃”、“中原千人計劃”等省級人才計劃的優秀人才,分別獎勵60萬元和20萬元。對被評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及相當層次專家的,每人獎勵3萬元;對被評為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貼及相當層次專家的,每人獎勵2萬元;對被評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及相當層次專家的,每人獎勵1萬元。每3年評選表彰一批桐柏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每人每年獎勵3600元。
(十)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著力提升企業家能力素質,著重培養一批具有較強創新意識和先進經營理念的科技企業家,具有發展基礎和成長潛力的青年企業家。依托國內知名高校建立企業家培訓基地,定期選派企業家外出學習,組織企業家參與“中原大講堂”“宛商大講堂”等培訓活動,邀請知名管理培訓機構來我縣開展講座。建立企業家俱樂部、企業家沙龍,搭建交流對話、合作互助的平臺。實行青年企業家導師制度,選擇知名企業家擔任導師,對青年企業家提供指導、咨詢和建議。對入選全市“十佳科技企業家”“十佳青年企業家”的,每人獎勵10萬元。
(十一)“桐柏工匠”培育工程。推動職業院校、技工學校與我縣企業合作培養技能人才,對采取“冠名班”“定向班”等學制班方式訂單培訓30人以上的(畢業取得雙證)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學校補貼。對企業引進和新獲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職工,分別獎勵1000元、5000元。定期舉辦技能大賽,對入選“南陽名匠”的,每人獎勵2萬元。對新引進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中原技能大獎”和“河南省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能大師工作室、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建設發展資助。
(十二)社會事業人才薈萃工程。充分發揮縣“四大文化”品牌優勢和厚重的歷史文化資源,加快“文化強縣”建設,推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著眼于“出精品、出力作、出大家”,培養造就一批德藝雙馨的宣傳思想文化領域代表人物,力爭到2020年全縣各類國家級協會會員達到25人。鼓勵文藝人才積極參加“五個一工程獎”評選,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五個一工程獎”的,分別獎勵10萬元、1萬元。對中國文聯下屬的國家級、省級文藝家協會評定為會員的,分別獎勵1萬元、5000元。以民生需求為導向,持續強化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育、醫療人才的能力素質。設立衛生人才培養專項資金,對縣屬各級公益性一類醫療衛生機構選派參加各級學習、培訓、進修的醫療衛生人才,經縣衛計委審核后報縣財政局備案管理,學習培訓期間,按規定享受全額工資、福利、差旅費及生活補助。推進城鎮社區類、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建設,逐步擴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提升社會工作者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
(十三)旅游人才培育工程。圍繞“旅游名縣”建設目標,全面實施“旅游人才素質提升計劃”,聘請知名旅游產業規劃和管理方面的資深專家,為我縣加快旅游產業發展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選拔人員進行旅游專業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將桐柏山淮源景區、桐柏革命紀念館等作為旅游人才培養開發示范基地,優化旅游經營管理人員、講解員、安全員隊伍;圍繞鄉村旅游發展,培養鄉村旅游致富帶頭人、鄉村旅游點講解員、宣傳員、民宿管家等,優化鄉村旅游人才隊伍;以四大景區為重點,引進品牌創意、營銷策劃、項目開發、電子商務等新業態人才;開展旅游人才大練兵。
(十四)特色產業人才培育工程。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健全以新型職業農民為主體的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機制,帶動培育大批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青年農場主、農業職業經理人、“土專家”和“田秀才”。以建設“中原茶鄉”為目標,以大中專院校為依托,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多渠道選拔培養人才。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辦法,有計劃地組織茶葉等方面專業技術人才到科研院所進行培訓?h財政每年拿出100萬元資金,開展茶、艾、菌等采摘、生產、加工技術培訓活動,縣政府建立每年舉辦茶、艾、菌等特色產業技術交流、評比大賽等活動的固定機制,進一步發掘茶、艾、菌等特色產業人才、提升特色產業人才技能。將茶、艾、菌等特色產業人才培育工程納入職業教育培訓范疇,把特色產業人才培訓作為教學的重要內容。鼓勵茶、艾、菌等特色產業人才開展科技成果研發,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科學技術貢獻獎的,當年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鼓勵茶、艾、菌等特色產業人才通過技術開發或轉讓、項目引進、科技咨詢、定期服務及兼職等方式參與特色產業發展,加快特色產業科技成果轉換。
四、創新優化六大激勵機制
(十五)實施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激勵機制。全面提升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臺和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的運行質量。對院士工作站,建站后每引進1名院士給予2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建站后每引進1名博士后給予1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企業當年度被評審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企業當年度被評審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創業孵化基地等孵化載體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十六)實施人才創新創業金融支持激勵機制。鼓勵縣金融機構為人才提供人才貸、科技貸。對引進的產業領軍人才初創企業3年內融資所付銀行利息,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全額補貼,單個企業最高300萬元。引進的產業領軍人才初創企業獲得首批風險投資的,可按照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風險補貼,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
(十七)建立高層次人才聯系交流平臺激勵機制。在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鄭州等重點區域設立人才工作站,在我縣產業集聚區、重點企事業單位建立學會服務站,暢通高層次人才來桐渠道。對經過考核成效顯著的人才工作站、學會服務站,獎勵10萬元。對因特殊情況需持普通護照出國執行學術交流合作任務的,可按組織人事管理權限予以審批。
(十八)建設“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激勵機制。建立桐柏人才信息庫,實行動態調整。整合人才服務職能,建立桐柏縣“諸葛英才服務中心”,選聘一批人才服務專員,用好“諸葛英才智慧平臺”,形成高效便捷的線上線下服務模式,實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辦結、一站式答復”,優化人才服務流程,提高人才服務效率。
(十九)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激勵機制。將人才安居工程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范疇,通過建設或整合現有房源等形式,集中建設一批“諸葛英才公寓”。引進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可免費入;在我縣工作滿10年且貢獻突出的,無償獲贈免租住房(與安家費不可同時享受)。其他優秀人才可按照規定申請入住,享受租金“2免1減半”的3年優惠周轉。
(二十)落實“諸葛英才卡”激勵機制。對我縣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我市有關部門認定后,發放“諸葛英才卡”,憑卡可直接辦理戶口準入、社保結轉、人事關系調入、住房公積金、駕駛證換發等業務,并可在醫療保障、子女教育、旅游出行、居留和出入境等領域享受及時高效的優惠服務。
五、加強對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十一)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人才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謀劃、同步推進、同步督查。健全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議事決策制度,強化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職能,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各黨委(黨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定期學習重大人才政策文件。完善黨委聯系服務優秀人才制度,分層分類確定聯系對象,密切思想聯系,加強感情交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健全人才工作機構設置,充實人員力量,將人才工作職責列入職能部門“三定”方案。
(二十二)保障人才經費優先投入。縣財政根據發展需要,按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總量不低于上年度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1%,優先足額安排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作為人才引進、培育、獎勵專項經費,保證人才投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發揮政府投入的杠桿撬動作用,引導設立“淮源英才”創新創業基金,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人才投入機制。
(二十三)營造人才發展良好氛圍。對在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中實現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轉化、重點產業發展培育、社會事業領域貢獻突出的各類人才予以表彰獎勵,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候選人。建立永久性人才激勵陣地,打造人才主題公園、廣場、大道、長廊,開設人才事跡網絡展示館。充分利用各級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大力宣傳優秀人才典型和先進事跡,在全社會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讓每個人才工作有尊嚴感、創新有獲得感、奉獻有成就感、生活有幸福感。
建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容錯糾錯機制,鼓勵支持各鄉鎮(產業集聚區)、縣直有關部門因地制宜,開展差別化改革探索?h直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研究制定涉及本部門職責的實施細則和具體措施,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將責任落實到位,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鄉鎮(產業集聚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大膽創新突破,創造性地抓好落實。
同一事項,凡是市級獎勵的,縣級不再重復獎勵。特殊事項,實行“一事一議”。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辦公室商縣政府辦公室、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所需資金除已有科技、產業等專項資金安排外,其他資金原則上由縣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列支。對弄虛作假、冒領財政資金的,追回獎補資金,3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或個人的申報,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與我縣此前出臺的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